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公告(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 2018-11-30 尊敬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 事由: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依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通知内容:除由集贸市场代征税款的个体工商户外,自2019年1月1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终止定期定额后,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相关税款。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 2018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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