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议加强与其他分局的联系,共同探讨解决案件查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交流办案经验,提高稽查质量。 3.建议稽查局要加强与公安、工商、国资委、国税局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增强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准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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