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号 2022-01-17 为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我市2022年1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022年1月27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2022年1月17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