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地税函[2006]304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保险公司下属营销服务部营业税纳税地点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11-29
摘要:保险公司在各市县下设的营销服务部,若仅属于保险公司的营销服务网点,其日常办公费用及理赔款项统一集中在保险公司支付,收取保费直接存入保险公司指定帐户,财务上实行报账制,未设专职财务人员,不独立核算盈亏,则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不符合保险机构所在地的定义,其所收取的保费收入应由保险公司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汇总申报缴纳营业税。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保险公司下属营销服务部营业税纳税地点的通知[全文废止]

琼地税函[2006]304号       2006-11-29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根据现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境内保险机构的纳税地点为保险公司机构所在地,即在财务上计算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并计算盈亏的单位所在地。保险公司在各市县下设的营销服务部,若仅属于保险公司的营销服务网点,其日常办公费用及理赔款项统一集中在保险公司支付,收取保费直接存入保险公司指定帐户,财务上实行报账制,未设专职财务人员,不独立核算盈亏,则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不符合保险机构所在地的定义,其所收取的保费收入应由保险公司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汇总申报缴纳营业税。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