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本市城市信用社扩大实行按33%税率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财企二[1993]40号 1993-04-05 税屋提示——依据沪财法[1997]11号 上海市财政局 国税局 地税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通知,本法规自1997年12月15日起全文废止。
上海市税务局 1993年4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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