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国资委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现将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中心关于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公告如下: 1.减租政策:按照《丽水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做好疫情期间市级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执行。 2.减租工作办理流程: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出租单位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3.减租工作咨询、受理联系人:潘方灵。联系电话:0578-2293246。 4.减租工作实时进展情况。截至6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市税务局应减租金411250元,涉及承租户2户;已减租金411250万元,占应减租金的100%,已减租2户,占应减承租户的100%;其中,个体工商户应减房租411250万元,涉及承租户2户,已减租金411250万元,已减租2户。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2022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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