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4年第3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软件升级上线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6-09
摘要:为方便纳税人准确计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房土两税),通过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申报信息,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升级了房土两税管理软件,按照还责于纳税人原则,由纳税人自主登记(变更)房土两税税源明细信息,软件自动生成申报信息。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软件升级上线的通告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4年第3号        2014-06-09

  为方便纳税人准确计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房土两税),通过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申报信息,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升级了房土两税管理软件,按照还责于纳税人原则,由纳税人自主登记(变更)房土两税税源明细信息,软件自动生成申报信息。该软件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上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土两税纳税人应自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7月15日,完成全部经营性房产、土地的税源明细信息填报。

  (一)实行网上电子申报的纳税人,通过网上电子申报系统录入税源明细信息。

  (二)未实行网上电子申报的纳税人,应持房产、土地权属证明资料和填写完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到主管地税机关填报税源明细信息。

  二、房土两税按属地纳税,跨行政区(市)拥有经营性房产、土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土地坐落地分别填报税源明细信息。

  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可登陆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厅(http://etax.qdds.gov.cn)下载打印,也可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

  特此通告。

  附件:1-2汇总.rar

  1、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2、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填表说明

  后续通知——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升级后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软件申报纳税的通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