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关于抽调人员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等8户企业集团在川成员企业案头审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川地税企便函[2014]8号 2014-07-15 各市(州)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省局人事处已下发《关于抽调人员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等8户企业集团在川成员企业案头审计工作的通知》,根据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要求,现将未尽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案头审计工作是总局大企业专业化管理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今年省局促征管保收入的有力手段。总局、省局已将此项工作纳入今年绩效考核,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选派业务骨干力量参加。 二、案头审计需使用税务审计软件审核企业财务数据,抽调人员要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U盘( 16G),笔记本电脑最低配置要求如下:
注: (1)、携带计算机保证硬件能正常运转; (2)、携带计算机保证系统为全新安装; (3)、硬盘格式必须为NTFS格式,且剩余空间在450G以上。 三、抽调人员在案头审计期间,食宿费用按出差标准回原单位报销。 四、其他事项 1、省局将把此次案头审计抽调人员作为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人才库后备人选; 2、各市(州)局要做好下一阶段现场审计的统筹准备工作。在组建风险应对团队时,应将省局抽调人员作为团队的骨干力量,指导本地区开展现场审计工作; 3、建议各市(州)局及省局直属税务分局自行选择采购总局或省局选用的税务审计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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