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上饶市某矿山企业办税员老张来到地税部门咨询,他们公司将采矿中的大量低品位矿石销售后不知如何缴税。公司财务形成了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低品位矿石属于废旧物资,不属于征税项目,不纳税。第二种意见认为,低品位矿石不属于废旧物资,属于征税项目,应按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按资源税有关规定征收资源税。他不知哪种意见正确。
针对上述意见,税务人员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向老张解释,根据《》()的规定,废旧物资是指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品,包括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后的各类废弃物品。低品位矿石是矿山开采的产物,仍处于天然状态,不属于废旧物资,应按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缴税,同时也按资源税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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