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实名办税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今年年初,宁波市国地税联合发布了办税人员实名办税公告,自3月1日起实施实名办税,并确定3月1日至6月30日为实名办税过渡期。考虑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税的特殊性,对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实名办税的过渡期已适当延长,并在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时设置了操作提醒。 9月1日起,办理过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并通过身份验证的办税人员,方可成功登录宁波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 请尚未办理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的办税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尽快前往就近的宁波国税办税服务厅,办理实名办税身份采集事宜。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8月24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