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税务部门提供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 为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方便跨省经营企业纳税人办税,2月10日起青海省税务部门对部分涉税事项提供全国通办,现将具体涉税事项和办税场所信息告知如下: 一、青海省提供全国通办的涉税事项 全国通办是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营企业,可以根据办税需要就近选择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异地涉税事项。外省市企业前来青海从事跨区域生产经营,且办理以下涉税事项的,可就近选择省内办税服务场所,向“全国通办”受理岗位提交资料,无须专门回原经营地办理。青海省提供全国通办的涉税事项范围为以下4类15项(详见附件1)。 1.涉税信息报告类。具体包括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2.申报纳税办理类。具体包括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发包出租情况报告、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扣缴报告。 3.优惠备案办理类。具体包括增值税优惠备案、消费税优惠备案、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根据税法规定由总机构统一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事项除外)、印花税优惠备案、车船税优惠备案、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备案、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 4.证明办理类。具体包括完税证明开具、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二、青海省全国通办服务场所信息 截至2018年1月31日,我省税务部门共有77处场所提供全国通办业务,涵盖省内主要国税和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及多数当地政府的行政服务中心(详见附件2)。若今后全国通办服务场所信息变更的,请及时联系当地主管国税或地税机关,也可拨打12366热线咨询。 附件2:青海省税务部门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税场所信息表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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