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温馨提示: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缴期结束提醒 尊敬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单位: 根据市无线电局关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缴期要求,2019年度已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单位缴费时间截止为6月30日。请尚未办理续费业务的缴费单位携带贵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复印件)于6月30日前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办理缴费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19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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