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企业所得税?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2-09
摘要:  问:财税[2006]10号文件明确指出:超额部分计交个人所得税!但关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哪?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9号...

  问:财税[2006]10号文件明确指出:超额部分计交个人所得税!但关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哪?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9号)的规定:企业根据国家规定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为本企业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扣除。企业按国家统一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办法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贴,可在税前据实扣除,暂不计入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超过规定标准交纳或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或各种名目的住房补贴,一律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二十条规定,除另有规定外,工资薪金支出实行计税工资扣除办法,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第一条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企业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

      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在上述扣除限额以内的部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超过上述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扣除。因此,只有企业为职工负担的按国家法规规定的标准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税前直接扣除,暂不计入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超过标准的一律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对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如何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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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介绍

一、什么是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下称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时,以所购房作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的好处
1、个人与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数归个人所有。
2、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利率优惠的公积金贷款。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或租房自住等均可提取公积金帐内的存储余额。
3、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个人最低按月均工资8%缴存,最高是20%;现时广州市单位、个人最高公积金缴存金额是¥5460元封顶。

三、申请公积金贷款符合以下条件
1、 有城镇常住房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广州市内银行缴存公积金的,铁路系统除外。
2、 广州市常住房口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公积金够6个月;非广州常住户口的,需连续缴存公积金够12个月。
3、 具有稳定职业及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 男性申请公积金年龄为60岁,女性为55岁;贷款期限可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5、 二手楼最高贷款额为7成20年;目前个人最高额度为25万,申请人为两人或以上最高额度为50万。
6、 借款人可多次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前提条件是还清之前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可重新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另一物业。
7、 目前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中行、工行、建行、农行、交行。

四、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计算方式
计算公式:(目前公积金本息余额+上月缴存额×1.5×剩余退休年限×12个月)×2倍

五、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计算方法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详情见万元供款一览表),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内的,已生效合同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将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个人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
目前最普遍、最基本的还款方式是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还款法。

七、公积金审批时间:(对比商业贷款多以下环节)
1、送资料到银行初审,再由银行送公积金中心审批到批复约10-15工作日
2、申请银行将放款资料送到公积金中心做规模,等公积金中心把款项的额度拨给银行才可放款, 约7-10工作日。

八、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A:部分支取
1、 购房:
a、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①、一手楼要提取的证明资料
首次提取时: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后提提取时: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身份证原件

②、二手楼要提取的证明资料
首次提取时: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后提取时: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身份证原件
备注:⑴、以发票或收据的日期计算,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⑵、购房合同、预售契约须经房管部门监证。
⑶、购买拍卖房的,需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
⑷、购买房改房的,需提供缴款明细表、只能提取一次且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⑸、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无法提供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及购房发票。

③、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
首次提取时: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后提取时: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身份证原件
备注: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费用

b、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还款期内提出申请)
④、一手楼、二手楼
首次提取时: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后提取时: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身份证原件
备注:⑴、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⑵、借款合同上未注明首期款的,需提供首期款发票(或收据);
⑶、借款合同上未注明产权共有人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以核定共同提取人。

2、交房租(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
①、首次提取时:租赁合同(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以后提取时: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身份证原件
备注: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3、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备注:只能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自住住房的费用。

4、翻建、加建(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备注:只能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翻建自住住房的费用。

5、大修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房屋安全鉴定证明(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备注:①、只能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②、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需要大修的房屋指房屋完损等级被评定为严重损坏房或危险房的。
1、 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家庭成员
①、 首次提取时: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薄)及上述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 以后提取时: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身份证原件
备注:⑴、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总额达到实际支付购房款额。
⑵、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家庭成员指房屋产权人的配偶。

B:销户支取
1>、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离、退休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出境定居
签证、护照

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含45岁),女性满40(含40岁),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
失业证(或下岗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备注:失业证(或下岗证)上时间未满一年,实际失业满一年的,需提供劳动手册

2、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
户口薄、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备注:①、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
②、有多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需指定一名继承人或遗赠人办理,且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C: 其它
公积金集中封存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
公积金查询卡(或专用折)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备注;集中封存办理的银行网点(建行仓边路支行;工行银山支行)

注:
1、每次提取公积金时,需先到单位或银行领取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销户)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并经单位盖章。
2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尚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 职工委托单位代办的,单位需先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明细表》。
2、 公积金提取业务在开户银行办理。公积金集中封存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到集中封存的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3、 公积金部分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数;销户提取的职工提取公积金后注销个人公积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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