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社函[2022]252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7-15
摘要:近期全省各地持续高温,极端天气给劳动者特别是户外作业劳动者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影响。为切实维护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苏人社函〔2022〕252号              2022-07-15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近期全省各地持续高温,极端天气给劳动者特别是户外作业劳动者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影响。为切实维护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夏季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

  积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相关政策法规,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高温中暑应急预案、高温津贴支付办法和防暑降温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切实落实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措施,为劳动者营造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决策部署,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高温天气作业工作时间规定,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充分保障高温期间劳动者的休息权利。指导用人单位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制定的《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13号)要求,及时足额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强化夏季高温天气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

  结合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和“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加大对高温期间室外露天作业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环境卫生、加工制造等用人单位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高温津贴支付等落实情况。发现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以及以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为由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奖金,违反规定安排劳动者露天作业,超时加班、未经批准擅自实施特殊工时等违法行为的,及时查处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重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密切关注快递、外卖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指导督促平台企业完善休息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强化高温等极端恶劣天气下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

  三、加大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力度。

  依托全省联动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平台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快调快处涉及休息休假、高温津贴等劳动争议。结合全省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女职工、未成年工较集中的加工制造和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高温作业,未依法建立定期健康检查制度,以及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或哺乳期女职工加班、夜班劳动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纠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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