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生产企业租赁黄金如何帐务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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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0-11
摘要: 问:我公司是一家黄金生产企业,现和银行开展了一项黄金租赁的业务,具体是:在黄金市场价格较高且我公司无库存黄金的情况下,我公司从银行租赁标准黄金后出售以获取较高利润,等我公司生产出标准黄金后再归还银行并支付一定的租金,请问,我公司在租入黄...
问:我公司是一家黄金生产企业,现和银行开展了一项黄金租赁的业务,具体是:在黄金市场价格较高且我公司无库存黄金的情况下,我公司从银行租赁标准黄金后出售以获取较高利润,等我公司生产出标准黄金后再归还银行并支付一定的租金,请问,我公司在租入黄金后如何入帐,如何核算,销售时如何结转成本,归还时又如何处理帐务?
答:贵企业和银行开展的黄金租赁业务在性质上属于融货,在租入黄金时不作购进存货处理,银行作为出租方亦不作视同销售处理。鉴于现行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未对融货业务作出具体会计处理规定,建议贵企业在业务发生时按以下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1、租入黄金时
借:租入标准黄金-X银行
贷:应付标准黄金-X银行
2、销售黄金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租入标准黄金-X银行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归还黄金时
借:应付标准黄金-X银行
贷:库存商品-标准黄金
借:财务费用(标准黄金租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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