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税解读上门申报一般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问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2-12-12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送纸质申报资料的负担,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的通知》(粤国税发[2009]11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广东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2号,以下简称“省局公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税收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对上门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是什么? 二、《公告》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三、《公告》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四、《公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申报有误等原因上门进行补充申报,需报送纸质的所有必报资料,不需报送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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