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国税函[2014]13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3年度税收科研课题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1-21
摘要:多数单位在科研调研过程中,能够运用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国际与国内相结合,保证了科研课题既有较强的理论性、权威性,又有较强的针对性、实务性,确保了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使2013年度税收科研课题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3年度税收科研课题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浙国税函[2014]13号       2014-01-21

各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省税务干部学校:

  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浙国税办发[2011]3号)有关规定,各单位认真开展了2013年度税收科研课题研究工作,2013年初省局确定的25项课题已按时结题并通过了鉴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税收科研课题开展情况

  2013年4月8日,省局下发了《关于下发2013年税收科研调研课题计划的通知》(浙国税办函[2013]31号),确定了25项课题为全省国税系统2013年度税收科研调研课题,其中,省局课题14项(省局重点课题3项、省局专项课题11项),各市局课题11项。各单位在开展课题研究的过程当中,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创新意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创新调研形式,改进调研手段,丰富调研内容,加大调研力度,圆满完成了课题研究的任务。

  (一)领导重视。各单位的领导对课题研究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课题组,并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课题组组长,对研究工作全程指导,有力促进了课题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到位。各单位能认真抓好课题研究的落实,从人员、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障。一方面注重结合实际,从本单位内部选配具有一定理论水准,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研究;另一方面注重借助系统内的力量和社会力量,有些单位还邀请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加入到研究队伍中来,优化了研究队伍知识结构,拓宽了研究视野和思路,提升了研究能力。

  (三)注重质量。多数单位在科研调研过程中,能够运用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国际与国内相结合,保证了科研课题既有较强的理论性、权威性,又有较强的针对性、实务性,确保了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使2013年度税收科研课题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二、科研课题结题鉴定情况

  由于领导重视、组织有力、调研深入、工作到位,各单位都圆满完成了课题研究的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和成果。

  2013年12月,省局根据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了2013年度税收科研课题结题鉴定工作。为使鉴定工作科学、规范,制定了《2013年税收科研课题结题鉴定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周广仁局长为主任的课题鉴定委员会,由省局部分处室负责人、总局科研专家和大学教授等12人担任鉴定委员会委员。鉴定委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鉴定的25项课题采用匿名形式进行了认真审阅打分。经鉴定,最终确定优秀等级14项、良好等级11项(见附件)。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尽管2013年度税收科研课题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少数单位对科研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主动性不够强;有些单位的课题报告结构不合理,格式不规范,对策建议不够贴近实际;有些单位深入实际调查不够,数据不详细,论据和论证缺乏说服力,第一手资料掌握不够充分等等;个别科研成果还带有明显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性质,研究深度还不够。

  对上述问题,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课题研究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要进一步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抓好2013年度科研成果的转化,使税收课题研究工作更好地为税收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附件:2013年度税收科研课题结题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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