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小微企业免税预缴问题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7-20
摘要:小微企业免税预缴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政策解读 六、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同一个区域有

小微企业免税预缴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政策解读
    六、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同一个区域有多个建筑项目,每个项目不超10万,按照预缴地各个项目总销售额确定是否超过1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白开专用发票,但月销售额
不超10万,也不需要在预缴地预缴税款。
  主要政策依据: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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