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影响整体呈中性 意在打通产业链

来源:界面 作者:陈菲遐 人气: 时间:2016-04-02
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月24日公布了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方案细则 ,该细则将于5月1日起全面推开。此次涵盖的主要范围涉及银行、保险、建筑以及旅游业,作为历时三年的营改增的收官之战,此次营改增有何亮点以及影响?界面新闻就此采访了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月24日公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方案细则,该细则将于5月1日起全面推开。此次涵盖的主要范围涉及银行、保险、建筑以及旅游业,作为历时三年的营改增的收官之战,此次“营改增”有何亮点以及影响?界面新闻就此采访了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教授。

胡怡建认为,总体而言,目前推出的政策与预期基本相同。据了解,2012-2015年,累计减税幅度达到6000亿,其中,2015年就达到2000亿。因此“营改增”可以理解为是整个产业链的减税,而并非试点企业。特别是各行各业税率、税基的不同,如果要说“营改增”对于企业的利润而言,还是以中性为主。

举例来说,此次“营改增”的行业之一旅游业,属于生活性服务业。这个行业包括了宾馆、餐饮、娱乐、医疗、教育等。然而,这些行业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公益性的服务业,在施行营业税时是免税的,因此是否施行“营改增”是没有影响的。但是比如宾馆、餐饮、旅游等盈利性的公司,属于征税范围。这些企业在没有“营改增”之前,它们的税率是5%,“营改增”之后提升到6%,含税价换成不含税价5.66%,比例来说大致提高了13%。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说,“营改增”则意味着增税。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假如宾馆的不动产是购入的,那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此外租金、宾馆的用具、装修、服务设施也都可以抵税。因为增值税是就增值额进行抵扣,如果就这个角度而言,“营改增”对其而言肯定是减税的。

上述说明的都是生活性服务业,另外一个密切相关的则是金融业。金融业原按5%征收,和生活服务业一样现在上升至5.66%,由于金融业资产量要大很多所以影响也更大。但是同样不动产、经费工程、银行系统设备、外包维护等都可以抵扣。金融业中很多企业利润相当高,从成本核算来看,“营改增”对其的抵扣影响并不大。

建筑业原本的税率是3%,现在增长到11%,增长了3倍之多。这就需要大量的进项。建筑业当中主要成本包括建筑设备、建筑材料以及水电煤在内的可能发生的费用,因此“营改增”对于建筑业更重要的意义是打通了产业链,因为建筑业作为中间环节开出去的发票是对下游的抵扣。但是其中也涉及到诸多情况。比如建筑施工内容可能是工程、装修、修缮,服务的对象可能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个人。问题在于,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开票,但是这个票无法抵扣。因此当谈论到建筑业税负是否增加,第一要看企业,第二要看产业,第三要看下游企业的性质。对于建筑行业来说,不能保证建筑本身是减税的。但是从产业链角度来讲,肯定是减税的。

当谈到建筑业的下游房地产企业时,胡怡建认为就企业来看税负不会有太大差别。“房地产企业主要成本包括建筑安装施工成本、土地出让成本以及财务成本中,房地产企业税率由5%提升至11%。加上进项税额抵扣的因素税负上不会有太大的差别。但是现在一个问题是,由于房地产现在涨价,它的税负就有可能增加,这要取决于它的增值率。”

对于广受关注的二手房交易买卖,根据新规,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后,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胡教授认为营改增对于二手房交易价的变化应是呈中性。“本来是交营业税,现在改成交增值税,征税的方式没有变,只不过是名称变了。在征营业税时,原本执行的是两年以下征税,两年以上免税,现在也是,可能会在计算方式上有些许差别。”实际上,整个“营改增”从指导思想来看还是中性的。但是“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减轻了税负,所以对于降低成本、消除库存、实施供给侧改革有积极意义。

此外,胡教授还认为“营改增”是没有针对性的,它的存在就是为了解决税收制度的重复征税问题。实际上,中间环节的税率是不影响整体税负的。比如建筑由原来的3%改成现在5%征税,表面上看建筑企业少交税了,但是房地产企业就只能抵税5%,如果按11%征税就能抵扣11%。只不过是建筑企业预交了税收,下游企业在抵扣。税的高低和企业本身没有什么关系。所以,如果全部实行营业税可抵扣增值税的话,这些中间环节是不影响税负的,影响的是最终环节。这次“营改增”从财政部的角度来讲是寄希望于平衡税负,并不存在行业导向性。

胡怡建认为“营改增”具体实施时可能面临两个问题。第一,在出台的方案中可能还有考虑不周全的地方,这个会在“营改增”方案实施的过程中不断补充进去,比如保险行业中的保费能不能抵扣,保费后面如果能抵扣该怎么抵等问题。第二,是税收制度本身完善的问题。“我认为营改增方案要三步走,第一步叫‘扩围’,实际上增值税的‘扩围’从80年代就已经开始了,到现在差不多已经完成了。第二步叫‘转型’,本来固定资产不能抵扣,2008年是将机械设备允许抵扣,现在不动产也可以抵,这就是完成了固定资产的全部抵扣。第三步就是‘改制’,这涉及到税率的几档。现在是4档税率,原来的问题是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矛盾,现在就是不同税率档次的业务混淆在一起,如何来识别。”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