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835号提案答复的函 川市监函[2023]213号 2023-5-9 唐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第0835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商发改、经信等部门及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制定实施《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民营经济”作为单独指标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对标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开展我省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推进国务院办公厅50条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在我省复制推广。会同重庆联合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优化营商环境方案》,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推动32项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全省营商环境水平不断提升,营商环境评价优秀市数量从3个增加至7个,2022年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我省位列全国第9位。 二、提升服务民营市场主体实效。以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为主题,上线四川省“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平台集“营商信息、企业开办、银行开户、银行融资、营商管理、导办指引”等六大主要功能为一体,企业仅需一部手机或移动终端即可自助完成营业执照登记、公章刻制备案、涉税事项填报、银行开户预约、银行融资等业务办理,畅享掌上服务便利化。全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企业开办一件事”取得良好实施效果,实现减时间、减环节、降成本。2022年,全省共计33.26万户新设企业通过“一窗通”“营商通”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 三、落实落细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近年来,为统筹经济发展,缓解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资金压力,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了组合式、规模性减税降费政策。一是大规模的“退”,如增值税留抵退税;二是大范围的“免”,如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三是大比例的“扣”,如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四是大力度的“减”,如进一步减征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六税两费”顶格减免;五是大幅度的“缓”,如进一步实施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我省通过政策宣传解读、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办税便利、强化指导督促等措施,全面落实落细现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帮助企业发展,切实发挥税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 按现行税政管理体制,税收立法权集中在中央,未经授权,地方不得自行制定出台税收政策。对提案涉及的有关建议,我省将认真研究,在税制改革立法、政策调整完善等工作中适时向国家部委反映。 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加强中小微市场主体房租、水电气费等刚性支出监测分析,建立融资“白名单”,支持金融机构推出房租贷等信用产品,缓解民营市场主体流动资金压力。实施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行动,举办“金融顾问市州行”融资对接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融资服务,2022年促成民营企业融资2800多亿元。加大直接融资培训,提高民营企业运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综合能力,成功发行全国首批“央地联动增信”民营房企债。建立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推动民营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2022年全省新上市民营企业16家,实现首发融资209亿元。 五、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省始终把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作为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之一持续推进。建立了省、市(州)级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报送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三个全面清理”(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全面清理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公布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举报方式,畅通市场主体意见反馈渠道,真正实现“非禁即入”,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 六、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按年度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征集、筛选、发布,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推动形成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四川省民营企业投诉处理规定(试行)》,理顺维权投诉办理程序,提升投诉处理规范化水平。建设全省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推行省市县三级线上运行机制,实现同步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超时督办。2022年,全省各级民营办累计办结案件1679件,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65亿元。 下一步,待省委、省政府审定同意后,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实施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主要聚焦政策清理完善、融资难题破解、拖欠账款清理、资源要素保障、亲清政商关系等5个重点,对标民营经济发达地区经验做法,推动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联系人:王杰;联系电话:028—86278312)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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