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税个〔1996〕62号
条款失效 成文日期:1996-07-15
注释:条款失效。第五条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款失效。
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各区、市、县地税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试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通知》(大地税二[1995]039号文件)实施一年来,推动了我市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工作,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实践证明,它简便易行,便于征纳双方掌握和运用。市局决定在此基础上,扩大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范围和调整征收定额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实行核定征收的原则 核定征收应严格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税收法规进行。坚持拓宽税基,应收尽收,保证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原则坚持依法办税,依率计征,公平税负原则;坚持便于掌握,方便操作的原则。对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企事业单位应税居民个人,应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取自行申报申请和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相结合,做到核定适度。 二、核定征收的范围 对帐证不健全或不能得提供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个人收入的有关资料的事业单位、小型工商企业,统管分营企业;多种销售费用包干的物资流通企业;个人承包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建筑安装和装饰装修业;实行单车承包的客货运输业和从事“特业”的人员,如厨师、演职人员、个人行医等。对其他单位和行业核查征收确有困难的,需要采取核定征收的,应上报市局批准或备案。 三、核定征收的方法 可采取按销售(营业)收入或利润及工资总额附征或定期定额征收的方法。 四、核定征收的程序 应采取扣缴单位或纳税人申报与税务机关确认相结合来确定,深入调查,科学测算,确定征收率或定额标准,明确扣缴责任,明确缴纳方法,必要时可鉴定协议书,以保证核定征收的顺利开展。 五、对部分行业和人员核定或定额征收的征收率和定额幅度 (一)对从事餐饮业、娱乐业、医疗业、服务业、公用电话代办户等人员的月定额标准。(参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发〔2006〕3号) 个人所得税月定额明细表(一) 厨师、面点师、调酒师适用 地区 定额标准 等级 繁华地段 一般地段 市内 郊区 县(市) 市内 郊区 县(市) 厨师长(含特一、特二级厨师) 250-350元 150-200元 80-100元 100-150元 50-100元 30-50元 说明:1、郊区包括旅顺、金州、度假区等。 2、其他等级的按上述定额标准逐级下浮20%定额。 3、边远地区、各地自行确定定额标准。
个人所得税月定额明细表(二) 主持人、歌手、乐手、模特适用 地区
定额标准 繁华地段 一般地段 市内 郊区 县(市) 市内 郊区 县(市) 140-300元 50-150 30-100元 80-150元 30-100元 15-50元 说明:1、郊区包括旅顺、金州、度假区等。 2、边远地区、各地自行确定定额标准。
个人所得税月定额明细表(三) 个人办医疗、诊所人员适用 地区
职称
定额标准 市内 县、乡、镇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100-500元 80-350元 60-300元 60-300元 40-200元 20-100元
个人所得税月定额明细表(四) 公用电话代办户适用(市内四区) 代办户上缴通话费
定额标准 不达600元 600-700元的 (不含700元) 700-800元 (不含800元) 800元以上的 不征 10元 20-30元 50元 说明:1、公用电话代办户每月上缴邮电部门通话费不包括长途电话通话费。 2、其他区、市、县可根据本地实际,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参照市局制定标准,比照执行。
个人所得税月定额明细表(五) 服务业的美容、美发(含洗头房)适用 地区
定额标准 市内 县(市)区 50-400元 30-200元
个人所得税月定额明细表(六) 桑拿、按摩、搓澡人员适用 地区
定额标准 市内 县(市)区 50-300元 15-150元
(二)个人办幼儿园月定额标准为20-40元。(参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发〔2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