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增加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提醒服务功能的通知 各相关纳税人: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让纳税人更加便捷享受国家增值税实质性减税政策,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对电子税务局中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相关功能模块进行了再次升级,增加了适用条件主动判断、提醒和办理跳转链接“一条龙式”的温馨服务功能,方便纳税人及时、快捷办理。 提醒提供“申报后跳转提醒”和“首页提醒”双重报务: 申报后跳转提醒: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正常申报成功后,对符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条件的,电子税务局会自动弹出相关信息(如下图),提醒纳税人注意核对、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并提供跳转链接按钮,纳税人可点击“符合条件,立即申请留抵退税”跳转至“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办理模块。 首页提醒: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正常申报成功后,对符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条件的,电子税务局同时向首页【服务提醒】【我的提醒】推送、生成提醒信息,供纳税人查看、使用。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首页【服务提醒】中会有新增提醒信息提示(如下图)。 敬请留意和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将不断扩展“非接触式”途径,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如有操作类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热线4009912366;涉及政策业务问题,请拨打全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1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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