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国税发[2010]93号 2010-5-5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工作思路,自治区国税局制定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也请及时反馈。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建立发票管理长效机制,适应税收信息化管理需要,确保全区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这次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总体思路,科学设置票种,合理设计式样,在对现有票种和式样进行大幅度简并和优化的基础上,通过扩大机打发票使用范围,大力压缩手工发票,建立普通发票开具和信息采集、查询平台,全面提升普通发票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税务机关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进一步强化税源监控,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精简票种,统一式样。通过科学设置票种和设计式样,将现有票种大幅度精简、压缩、合并;根据发票纸张的通用尺寸,合理设计若干标准规格的式样。 2.强化机打,压缩手工。在票种设置和实施方案方面,积极推广、扩大机打票使用范围,限制和压缩手工票使用范围,条件成熟时取消手工票。 3.简化票面,方便适用。简化和统一票面印制要求,最大限度地提高发票的通用性和适用性,满足不同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开具需求。 (三)工作目标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发票改版的工作思路,统筹安排全区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确保全区发票改版实施和过渡阶段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通过简并票种统一式样,解决由于普通发票票种繁多,导致纳税人在使用发票过程中产生诸多不便的问题,提高税务机关的办事效率,优化纳税服务。 2.通过多层次、高技术的综合式发票防伪,进一步提高发票印制防伪功能,满足公众鉴别需要,维护纳税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满足税务机关监管仲裁需要。 3.通过增设裁剪式普通发票等手段,防范个别不法分子利用真票搞“大头小尾”等非法行为。 4.通过建立发票管理信息系统,解决发票印刷、发售、开具、取得、缴销各环节数据采集问题,逐步推行网络开具发票;通过发票数据分析和应用,为税源监控提供大量有效的信息,全面提高税源监控的质量。 5.加强网络开具发票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通过身份认证系统确保数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要求,可以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数据;通过使用二维码加密技术,对发票开具信息和数字签名信息进行加密打印,为发票信息的鉴别和比对提供技术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广西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唐开义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成员:龙文权 自治区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 陈 明 自治区国税局办公室主任 凌 蔚 自治区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黄家勇 自治区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 黄 安 自治区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 甘志民 自治区国税局所得税处处长 姜凤春 自治区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 戴学中 自治区国税局财务管理处处长 宋德玲 自治区国税局督察内审处处长 黎训高 自治区国税局教育处处长 黄仕娣 自治区国税局监察室主任 庞荣胜 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局长 陈 泓 自治区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 邵友东 自治区国税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办公室主任由龙文权担任,副主任由梁少民、徐世南担任。办公室下设业务组、宣传组、技术组和综合组; 业务组负责发票防伪和样式的设计、发票的印制和调拨。由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牵头,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政策法规处配合,负责人陈玮琰; 宣传组负责新版发票的对外宣传工作,撰写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宣传材料,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公共媒体进行宣传的工作,以及直接对纳税人的宣传、办税服务厅的宣传和相关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牵头,办公室、纳税服务处配合,负责人杨战先; 技术组由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牵头负责发票管理软件的规划和业务需求的编写,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转化的信息化建设的技术需求的规划工作,信息中心负责软件信息安全系统的规划建设、软硬件资源的配置及运行维护工作,负责人韦红波、黄海庆; 综合组负责业务培训、设备招标采购、后勤保障等工作。由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牵头,财务处、教育处、信息中心和服务中心配合,负责人陈玮琰、谢卫。 三、普通发票简并的基本内容 (一)改版后发票票种和式样 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我区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将简并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发票名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另外,还根据特殊需要,保留个别种类的发票。 1.通用机打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分为平推式发票和卷式发票。 (1)平推式发票分为平推式裁剪发票1种规格,平推式非裁剪发票4种规格。 其中:平推式裁剪发票1种规格为: 210 mm×139.7 mm 二联次 适用于各种限额通用机打发票; 平推式非裁剪发票多联次4种规格为: ①297mm×210mm 四联次 适用于出口企业“出口专用发票”; ②241 mm×177.8 mm 适用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③210 mm×139.7 mm 适用于“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④190 mm×101.6 mm四联次(或多联次)适用于“收购业”、加印单位名称(或标识)的通用机打发票(各种限额发票)。 票面为镂空设计:除“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行业类别”印刷内容外,其他内容全部通过打印软件进行控制和打印,打印内容必须有货物或涉税劳务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客户名称、收款单位、税务登记号、收款人、开票人;“行业类别”打印发票开具的所属行业,如“工业”、“商业”、“收购业”、“税务机关代开”、“银行代开”等。 (2)卷式发票的种类和规格 卷式发票分为定长、不定长卷式发票2种。 定长发票的规格为:发票宽度为57mm、76 mm、82 mm共 3种,即可组合为以下9种规格: ①57mm×127mm;②57mm×152mm;③57mm×177mm; ④76mm×127mm;⑤76mm×152mm;⑥76mm×177mm; ⑦82mm×127mm;⑧82mm×152mm;⑨82mm×177mm. 不定长发票规格为:不定长发票每间隔60.96mm套印一个发票监制章;两个发票监制章中间套印一个“发票联”,一个“税徽”图案;宽度为57mm、76 mm、82 mm共 3种,长度按打印内容多少确定。 具体采用哪种规格,由各市国税局按纳税人实际需要在上述规格中选定。 (3)卷式发票印制内容和要求 印制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发票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收款单位及其税号、开票日期、收款员、付款单位(两行间距)、项目、数量、单价、金额、小写合计、大写合计、印刷单位。 需要增加“兑奖区”的,在发票左上方设置。 (4)卷式发票打印内容和要求 定长发票打印内容对应空白票面预先印制的项目内容进行“填充式”打印。当开票项目较多,在一张发票上打印不下时,机器自动再打印一份发票,每张发票分别汇总计价。 不定长发票打印的内容,除“发票监制章”、“发票联”、“税徽”和“印制单位”字样外,全部由机器打印。 (5)卷式发票基本联次为一联,即“发票联”,当需要查询卷式发票的电子存根时,可使用普通打印纸打印发票电子存根,同时打印出“电子存根”字样。 2.通用手写发票 手写发票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2种。 (1)手写发票千元版裁剪式规格为:190mm×105 mm。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手写发票千元版(非裁剪):规格为190mm×105 mm,基本联次为四联次以上发票。适用于收购业、加印单位名称的发票。 (2)手写发票百元版(非裁剪),规格为190mm×105 mm,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严格控制手写发票的开具限额和使用范围。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形势,逐步缩小手写发票使用量或取消手写发票。 3.通用定额发票 考虑到印制成本和防伪问题,我区国税系统暂不使用通用定额发票 4.需要保留的特种发票 考虑到目前有些全国统一使用的票种暂不宜取消,决定保留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换票证”。 5.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的处理 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可按两种方式处理:第一方式是由用票单位选择一种或两种通用机打发票,在打印发票时,把单位名称(或标识)打印在发票上。平推式发票打印在发票票头左侧,卷式发票打印在发票票头下方;第二种方式由用票单位选择一种或两种通用机打发票,在印制发票时,把单位名称(或标识)先印到发票上,其中,平推式发票加印在发票票头左侧,卷式发票加印在发票票头下方。 各地在实施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方案时,要认真做好印有单位名称发票的换版工作,及时向冠名发票单位宣传解读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方案的内容和要求。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尽可能使用统一式样的机打发票。凡采用通用机打发票并使用开票软件程序控制打印单位名称或标识的,不属于冠名发票行政审批管理范围,按一般发票领购手续办理。 (二)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 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分为面向公众的公众防伪措施和面向发票鉴定人员的特殊防伪措施。目前,我区普通发票所采用的防伪技术是自1996年一直沿用至今的防伪专用水印纸张和荧光油墨套印发票监制章,己大大超过技术安全期,因此,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原规定纸张外,我区国税结合票据防伪技术的发展和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的要求,把现有发票防伪措施改为多层次、高技术的综合式防伪,让其既满足大众鉴别需要,又符合税务机关监管仲裁需要,采用一、二、三道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防伪措施。 1.一道防伪。在发票用纸方面(1)采用个性区域防伪专用水印纸,即在制纸环节以税徽图案、“广西国税”字样作为个性区域防伪专用水印纸,为了增加仿造难度和具有个性化“广西国税”四个字由我局领导书写;(2)在防伪专用水印纸涂布环节背涂无色荧光线、背涂30%单功能防伪材料;背涂微量防伪元素等。 2.二道防伪。在发票印制方面(1)用温变油墨印制“税徽”图案标识,当加温达到29~40℃之间,防伪标识变色,主要便于公众用有热源的简易物品即可辨别真假。(2)在发票内表框、裁剪栏上印制统一设计的团花图案中有广西国税发票汉字拼音第一个字母“GXGSFP” 微缩字样的独特底纹,并通过计算机软件设二层开锁结构,其中一层为税务设计暗记,另一层为承印企业设计暗记。(3)采用一维码查询方式,即在发票印制时,产生一组由规则排列的条、空代码,这些条和空组成的数据隐含有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查询码等信息。通过数据库建立条码与发票信息的对应关系,公众用识读设备识读后,在网络上查询发票的信息。 3.三道防伪。二维码防伪,适用于机打发票,在发票打印时生成,可将填开发票版面相关内容经数字签名认证后的信息进行编码,形成方形信息图片,信息不可更改,通过专用仪器扫描可还原整张票信息,实质是“便捷式数据文件”,以大容量、高可靠性实现信息存储、识读,便于发票真假和填开金额等信息的鉴别和比对。 (三)普通发票的鉴别方法 1.公众辨别发票真伪鉴别方法 公众一般在发票鉴别时,除了首先查看发票的票面基本内容是否齐全,发票印制的精细,填写是否规范等情况外,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识别: (1)方法一:透光观察法。将发票的发票联对着光源方向,可见纸张上有“税徽”图案和“广西国税”字样的白水印。 (2)方法二:温变测试法。天气温度在31℃(摄氏度)以下时,将超在31℃(摄氏度)以上的热源(如:手指、热水杯)置于发票联背面的温变区,发票联正面发票监制章右侧的紫色“税徽”图案颜色变为淡红色;天气温度在31℃(摄氏度)以上时,将发票联放在空调或其它冷气口下,发票联正面发票监制章右侧的淡红色“税徽”图案颜色变为紫色。 (3)方法三:荧光检测法。将发票联背面放置荧光光源下,可以见数条平行的荧光线。 (4)方法四:放大镜观察法。在使用10倍放大镜下,可以清晰见发票联的图案中有“GXGSFP”微缩字样。 (5)方法五:图案观察法。真发票上的图案印制线条细腻流畅、色彩淡雅;伪造的发票图案印制线条粗、或有段点,色彩较深,有些摸上有凹凸感。 2.电话和网络查询鉴别方法 新版发票印制时使用了数码信息防伪技术,鉴别发票真伪和查询开具信息可以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 (1)方法一:网上查询。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税务局网站(http://www.gxgs.gov.cn)的“发票信息网上查询”界面查询。 (2)方法二:12366电话查询。拨打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服务热线电话12366,根据需要,可以选择人工帮助或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查询。 (3)方法三:短信查询。使用手机编写短信,发送到12366。短信格式有两种: ①FP#纳税人识别号A发票代码A发票号码; ②FPH#查询号。 对有疑似假票的发票,持票人还可持发票原件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辨别该发票的真伪。基层各办税服务厅(窗),要认真接待纳税人,按流程细心开展发票的鉴别工作,并记录鉴别的过程和结果。 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确定后报税务总局备案。 原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使用的统一红色荧光防伪油墨于2010年1月1日停止使用。 为了便于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查询识别,在发票背面应印明本地区的防伪措施,以及识别和查询方式。供税务总局在税务总局网站上公布各地发票公众防伪措施。 (四)防“大头小尾”裁剪式普通发票 为防范填开发票时“大头小尾”的行为,在部分平推式通用机打发票、千元版手写发票设计裁剪式发票。 1.“平推式裁剪二联发票”,基本联次为发票联和记账联,发票联和记账联设置为整张连体纸张,在发票联下方设置三栏数字框,分别代表发票版别最高和次高位、再次高位金额,一次性打印发票后,以票面金额最高和次高位、再次高位数字相符的位置作为裁剪线,沿裁剪线裁剪,把记账联与发票联分离,记账联保留发票联未剪下部分。 2.“手写发票千元版裁剪发票”,在发票联右方设三栏数字框,分别代表发票版别最高和次高位、再次高位金额,一次性填开发票后,以票面金额最高和次高位、再次高位数字相符的位置作为裁剪线,沿裁剪线裁剪,把发票联与发票联根部分离。 (五)普通发票代码编制 普通发票代码的编制规则是: 第1位“1”为国家税务局代码; 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地、市级); 第6、7位为年份代码; 第8位为发票种类代码,其中“1”代表通用普通发票,“2”代表普通专用发票(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发票、出口专用发票),“3”表示税控发票; 第9位为发票类型代码,其中“1”代表税务机关印制发票,“2”代表企业冠名发票,“3”代表其他; 第10位为发票版别代码,其中“1”代表电脑平推裁剪发票,“2”代表电脑平推发票,“3”代表手工裁剪发票,“4”代表手工裁剪有奖发票,“5”代表卷式发票,“6”代表定额发票,“7”代表定额有奖发票; 第11位为发票金额版代码,其中“0”代表无金额限制版,“1”代表百元版,“2”代表千元版,“3”代表万元版,“4”代表十万元版,“5”代表百万元版,“6”代表千万元版; 第12位为发票联次代码,其中“1”代表一联次,“2”代表二联次。“3”代表三联次,以此类推。 (六)开票软件的开发和修改的问题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的式样,开票软件和打印内容按总局统一开发;各省(自治区)国税局统一的式样有各省自行开发的原则。我区国税系统将为辖区纳税人提供B/S、C/S两种形式的免费在线基础版本的开票系统,开票系统必须具备开具限额控制、二维码加密打印、防篡改和传送功能等功能,并采用数字证书等方式加强开票软件的用户认证、访问控制和授权管理;为了提高工作效力,减少人力物力投入,开票软件的开发由区局征科处、信息中心选用已经在部分省、市在用的较成熟的开票软件,结合我区的特殊需求作二次开发。 对于纳税人已经有自己的开票系统或根据自己经营业务的特殊要求自行开发开票软件的,要求于2010年10月15日前完成系统的修改和开票,并报当地国税局验收备案,自行开发的开票系统必须具备开具限额控制、二维码加密打印、防篡改和传送功能等功能,并采用数字证书等方式加强开票软件的用户认证、访问控制和授权管理。 四、普通发票换版的时间与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10月至2010年6月30日) 1.研究制定全区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实施方案,确定新版普通发票票种式样,完成版面和防伪设计。(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 2.相关发票管理软件开发和整合升级(包括纳税人的开票软件的开发、发票印制的监控系统和发票数据预警监控系统等),以及相关设备的招投标采购及其他配套准备工作。(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 3.新版普通发票印制成本预算及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报批(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4.新版普通发票的印刷、调拨(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5.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介和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普通发票票种简并统一式样的重要意义,以及简并统一后普通发票的特点,提高广大纳税人对普通发票简并统一的认知度。(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 6.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税务人员和纳税人发票换版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对新版发票的认识,掌握新版发票操作方法。(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二)实施和过渡阶段(201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1.试用期自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9月选两个市部分纳税人起启用新版发票,总结完善后从2010年10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为全区过渡期,新旧版发票可以同时使用,到2010年12月31日旧版发票停止使用。(201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2.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实施简并统一方案,做好旧版发票缴销及新版普通发票的调拨和发售工作。(201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全面换版阶段(2011年1月) 2011年1月1日起,全区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各地废止的旧版普通发票停止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必要性 税收是国家的经济命脉,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由于发票伪造、贩假的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对税源管理产生负面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发票印制防伪功能,维护纳税人和消费者权益,提高税源管理的质量,已成为税务系统的当务之急,我区发票换版势在必行,做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意义重大。 (二)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是建国以来范围最大、影响最深的一次普通发票改革措施。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税收征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国税局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落实到位,各市局要按照区局统一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国税机关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业务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指挥和协调本单位发票换版工作,认真做好普通发票票种简并统一工作,确保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高度重视,统筹安排 这次普通发票简并统一工作要求高、难度大,既涉及税务机关各业务和技术部门,又涉及全体纳税人。普通发票换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税务机关应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要控制好新旧普通发票的印制和使用衔接工作,要求各市局于2010年5月底前,统计所需发票的数量,按每半年用量做好印制计划,尽可能减少因换版所造成的发票损失。加强国地税部门之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以及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互动协作机制,确保发票简并统一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优化服务 一是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发票换版的必要性,以及新版发票的防伪功能,提高广大用票户和消费者依法用票、索票的积极性和对假发票的防范意识,营造整个社会监督发票使用的氛围。二是各级税务机关要及时开展发票换版相关知识的培训,加深税务人员和广大纳税人对新版发票的认识;三是普通发票简并统一工作涉及每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和税务机关的发票管理业务,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简并统一工作的实施,切实减轻纳税人使用发票的负担。 (五)做好旧版未使用发票的清缴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税务机关内部领用以及纳税人已购旧版发票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把关,严防在新旧发票的换版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六)各地市国税局于2010年11月底前,向自治区国税局送报发票换版工作总结及《旧版未使用发票缴销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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