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企[1997]247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199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试点企业有关行政处罚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7-05-08
摘要:为了进一步做好199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试点工作,规范处罚尺度。经研究,现对改革试点企业检查出来的问题如何处罚明确如下:一、对汇算清缴改革试点单位在汇算清缴期,税务部门重点辅导的应做纳税调整的项目,而企业未做纳税调整的,所查出的问题除计算补税外,并加收滞纳金。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199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试点企业有关行政处罚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地税企[1997]247号              1997-05-08


宣武区、朝阳区、顺义县、昌平县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199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试点工作,规范处罚尺度。经研究,现对改革试点企业检查出来的问题如何处罚明确如下:

  一、对汇算清缴改革试点单位在汇算清缴期,税务部门重点辅导的应做纳税调整的项目,而企业未做纳税调整的,所查出的问题除计算补税外,并加收滞纳金。

  二、经过税务机关检查后,企业虚报亏损金额,应按市局京地税企[1996]553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如何处罚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于试点企业偷税行为界定清楚,手段恶劣。如隐瞒销售收入,多转成本等,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罚。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1997年5月8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