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及进行税源调查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陕地税发[1995]005号 1995-01-06 税屋提示——
1.依据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6年9月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自2011年9月5日起总局文件第一条废止。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在进行税源调查的通知》(国税发[1994]265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1995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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