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和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2018-6-2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嘉兴市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嘉兴市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6月26日
关于《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和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适应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及提高我市国税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根据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关于定期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推动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及规范税务机关行政执法的重要举措,同时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因此,我局在日常清理、集中清理基础上,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对需进一步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公告形式统一公布。 三、主要内容 本公告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7件。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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