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号——职业怀疑》等六项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附件废止] 会协[2013]77号 2013-10-31 税屋提示——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修订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号——职业怀疑》等五项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本法规自2019年12月31日起附件废止。
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更好地运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解决审计实务问题,防范审计风险,我会起草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号——职业怀疑》等六项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现予印发,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问题解答根据审计准则制定,为注册会计师如何正确理解审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解决实务问题提供细化指导和提示。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将审计准则、应用指南与问题解答一并掌握和执行。 税屋附件: 1.[附件废止]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号——职业怀疑 2.[附件废止]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2号——函证 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3号——存货监盘 4.[附件废止]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4号——收入确认 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5号——重大非常规交易 6.[附件废止]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6号——关联方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10月31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