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全球范围内老龄化程度加深。面对其带来的劳动力不足、养老金缺口扩大等挑战,各国纷纷寻求有效应对之策。其中,延迟退休政策成为一项重要举措。 从发达经济体的经验来看,各国的延迟退休基本采用循序渐进的办法,核心目标是解决与人口老龄化相关的劳动力减少和养老金不可持续问题。下面介绍一下日本、法国、英国引入经济手段推进延迟退休,并与其他保障老年群体就业政策互相配合的做法。 日本:为老龄人口就业提供经济和法律保障 日本自20世纪以来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从最初的55岁延迟到65岁。2021年4月1日,日本实施《高龄者雇佣安定法》,保障老年人就业机会。 提倡高龄者推迟领取养老金。日本通过灵活领取养老金制度,将延迟退休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领取时间越早,每月领取的养老金金额越少。领取的时间越晚,每月领取的养老金金额越多。日本基础养老金的领取年龄原则上为65岁。但是,2022年4月起,日本规定,60岁—70岁群体可以根据个人身体状况灵活领取养老金,65岁后每推迟1个月领取养老金时间,每个月可以在法定养老金基础上增加0.7%;60岁—65岁群体每提前1个月领取养老金,在法定养老金的基础上减少0.4%。具体来说,如果选择工作到75岁,养老金为65岁时应领取养老金金额的184%;如果60岁提前退休,养老金为65岁时应领取养老金金额的76%。 完善法案保障高龄者就业环境。日本实施《雇佣保险法》《高龄者雇用安定法》等一系列法律修订案,以法治手段保障高龄劳动者就业。2016年新修订的《雇佣保险法》提出,65岁及以上的高龄劳动者再就业仍可参与雇佣保险。如果他们失业的话,也可以得到相当于1天—50天不等的工资补偿。通过该法案,日本老年银发人力资源中心也可以向高龄劳动者介绍每周40小时、较为稳定的工作岗位,满足高龄劳动者的就业需求。实施该法案之前,若高龄劳动者离开原企业另找工作,则不在雇佣保险范围之内,无形中加重了企业和劳动者个人的负担,容易失去再就业的机会。 对雇佣高龄者的企业给予奖励。政府鼓励企业一直雇用劳动者到70岁,给予积极雇用65岁及以上劳动者的企业适当表彰和补贴。比如,厚生劳动省从2007年4月起设立“提高退休年龄奖励金”,对将职工退休年龄延长到70岁的中小企业进行奖励。根据2024年厚生劳动省推进雇佣年龄超过65岁的补贴介绍,政府依据被雇佣者不同年龄和人数给予不同补贴金额,如某企业雇佣高龄员工3人,均为70岁及以上,企业主可获得3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5万元)奖励。这些措施对日本企业继续雇佣老年人起到了一定的鼓励作用。 日本延迟退休改革效果是多方面的,从经济角度看,减缓了劳动年龄人口下降的趋势,充分利用了老年人群的人力资源,增加了税收,弥补了财政养老金的不足。近年来,日本老年人的就业率不断提高,2023年65岁及以上人口的就业率保持在25.2%,是过去30年来的最高点。从企业方面看,雇佣熟练的劳动人员,让老年员工在工作场所分享丰富的知识和经验,有助于培养年轻员工,降低企业培训成本。从社会层面看,延迟退休后,老年人通过自己的本领增加收入,实现“老有所为”,有助于形成积极的社会氛围。 法国:全额领取养老金条件与缴费年限相关 随着法国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逐年提升,其养老金支付压力激增。法国政府2023年再次推延法定退休年龄。法国延迟退休政策主要针对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和提高全额领取养老金工龄要求两方面,并配合给予延迟退休人员一定经济补偿。 2023年,为了避免财政赤字持续增加,法国总理伊丽莎白·博尔内于当年4月绕过国民议会投票,援引法国宪法49.3条款启动政府“责任承诺”机制,强行通过延迟退休法案。一方面,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按照新法案,法定退休年龄将从62岁逐渐增加至64岁。另一方面,规定是否可全额领取养老金仅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相关。自2027年开始,只有缴纳养老保险满43年的居民才可全额领取养老金。 对于高龄雇员的就业,退休金改革包括了几项措施,伊丽莎白·博尔内提到让企业创建“老年人就业指数”报告,要求雇用至少300人的公司每年发布报告,说明其雇用老年工人的情况以及为促进老年工人就业而采取的行动,旨在为政府和公司提供关键数据,以改善法国老年工人的就业情况并监测其进展。此外,改革措施包括设立“职退累积账户”,允许退休人员再就业时积累额外的退休金权益,即申请“第二笔养老金”,其计算方法与第一笔养老金相同。 为鼓励延迟退休,限制提前退休,法国设定了提前退休的惩罚措施和延迟退休的激励机制,即“早减晚增”的弹性养老金计发机制,每提前1年退休,养老金减少5%;每延迟1年退休,养老金增加5%。 法国退休制度改革有利于提高60岁—64岁人群的就业率。在法国,这一年龄段的就业率仅为33%,而德国和瑞典分别为61%和69%。同时,改革有助于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根据路透社报道,法国财政部部长布鲁诺·勒梅尔称,通过推行退休制度改革,最贫穷的30%人口的养老金将增加2.5%—5%,到2030年,预计每年可节省177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388亿元),而如果不进行任何改革,到2030年养老金预算赤字将达到135亿欧元。 英国:关注制度可持续性和利益协调 英国的公共养老金采取现收现付筹资模式,由公共财政承担兜底责任。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英国公共养老金的财政补贴压力越来越大。 英国在多次改革中明晰了三支柱养老金的功能定位。如2008年,英国政府通过《2008年养老金法案》,在职业养老金上引入“自动加入”机制,规定雇主必须建立职业养老金计划,将满足条件的全部职工纳入计划中,由雇主为其代扣缴费与配套缴费;2015年,开展“自由与选择”改革,个人对养老金拥有更高的支配自由度和灵活性,参与者可以选择一次性提取全部金额、分期提取、再投资,或者以年金等其他产品的形式灵活提取;2014年初,推出新的单一国家养老金,对于2016年4月之后退休的人群,只要缴费年限相同,都将领取同等水平的养老金。这些改革致力于减轻政府在公共养老金方面的财政压力、简化公共养老金制度、增强公共养老金的公平性等。 第一支柱,即新国家养老金,面向1951年4月6日或之后出生的男性和1953年4月6日或之后出生的女性,仅提供最基础的养老金保障功能,用以保障基本退休生活。第二支柱,即职业养老金,其承担提高养老金替代率的功能,让参保者获得更高的退休生活水平。第三支柱,即个人养老金,其主要发挥补充养老金的作用,为那些有个性化需求的参保者提供多样化选择。为了增强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英国政府在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保基本”的原则,将第一支柱的养老金待遇水平控制在最低收入水平之上。 英国政府积极扩大养老金制度的覆盖面,放松领取养老金的约束条件,规定只需缴费满10年就可获得领取资格,并允许参保者补缴。英国从2010年起逐年延迟女性退休年龄,到2017年女性退休年龄提高至与男性一致,即65岁,到2021年无论男女,法定退休年龄都为66岁。同时,英国政府鼓励个人选择推迟领取养老金,个人选择推迟领取养老金将获得延迟退休奖励。 为提升养老金制度可持续性,英国政府通过市场化投资促进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可用于投资股票、债券、艺术品和外国期权等。为降低养老金管理成本,并配合强制性职业养老金的实施,英国专门成立了国家职业储蓄信托,以0.3%的超低年管理费承接中小账户的投资管理服务。目前,已有88.1万个企业选择该计划,覆盖990万人。 为了减少阻力,英国通过渐进式改革的办法来促进多方利益的协调。首先,成立养老金委员会对英国的养老金制度进行评估。其次,提出了有利于各方利益的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最后,设定了约6年的改革过渡期限。 总体来看,经过一系列改革,英国养老金制度的公平性得到提升。养老金制度覆盖面扩大,家庭主妇、护工等退出养老金体系的人群被重新纳入国家养老金计划。养老金制度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得以更好发挥,缩小了不同职业群体间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差距,增强了基层民众的认同感。另外,经过改革,养老保障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担,国家财政负担得到减轻。改革后,英国的养老金资产规模明显上升,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得到增强。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4年09月18日 版次:06 作者:刘磊 程秋实 吴其睿 钱晶晶(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徽译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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