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报备单”涉税事项的温馨提示 各位纳税人: 根据《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自2014年10月1日起,取消《杭州国税办税手册(2013版)》中“发票管理类”编号为54的“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报备单”涉税事项。 特此告知。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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