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因隐名投资引发的股权代持纠纷持续增长,在股权代持纠纷中,主要纠纷类型为:隐名股东确权显名纠纷、隐名股东债务纠纷、代持协议效力纠纷等。在上述股权代持纠纷类型中,隐名股东确权显名纠纷的数量最多。司法实践中,隐名股东如果要“显名”成为工商登记的股东,首先需要确认其具有股东资格,因此,笔者认为很有必要对“股权代持确权”类案件的司法实践进行深度研究。为提示代持风险,切实保护股东、公司、债权人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特撰写此文。 一 2016-2017年度上海股权代持确权案件裁判数据统计 本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及无讼所载案件公开信息为依据,以上海司法辖区的上海高院、沪一中院、沪二中院的裁判文书为检索区域范围,以“股东资格确认”及“代持”为关键词进行检索,以截至2018年3月能够检索到的裁判文书为结果数据进行汇总并制作分析报告。 (一)案由分布 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股权代持确权案件数据分析 结果数据显示,2016年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裁判文书16件,其中因“股权代持”引发的有3件,占整个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的19%。2017年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裁判文书14件,其中因“股权代持”引发的有8件,占整个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的57%。
2.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股权代持确权”案件数据分析 结果数据显示,2016年度沪一中院审理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中,因“股权代持”引发的股东资格确权案件占全部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的26.3%。2017年度“股权代持”引发的股东资格确权案件占全部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的24%。
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股权代持确权”案件数据分析 结果数据显示,2016年度沪二中院审理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中,因“股权代持”引发的股东资格确权案件占全部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的37.5%;2017年度“股权代持”引发的股东资格确权案件占全部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的11%。
通过分析以上数据明显看出,2016-2017年度上海司法辖区内审理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中,“股权代持确权”案件数量多,占比高,该量化数据应引起企业投资者对股权代持安排的重视,另一方面,相应裁判文书所反映的当下上海市中高级法院的司法实践,对我们防范股权代持的风险又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接下来,我们将整理分析上海的中高级人民法院股权代持确权案件的裁判文书等结果数据,汇总说明该类案件的“裁判结果”和“裁判要旨”。 (二)裁判结果 1.上海高院对于“股权代持确权”案件裁判结果 结果数据显示,2016-2017年度上海高院审理的股权代持确权案件的再审案件[2]共计11件,全部驳回再审。
2.沪一中院对于股权代持确权案件裁判结果 结果数据显示,2016-2017年度沪一中院审理的关于股权代持确权案件共23件(包含二审和再审案件),具体裁判结果见下表: 不同裁判结果的占比图如下:
3.沪二中院对于股权代持确权案件裁判结果 结果数据显示,2016-2017年度沪二中院审理的股权代持确权案件,均为二审案件,裁判结果为全部驳回上诉。
通过统计结果不难看出,在股权代持确权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希望通过二审甚至再审改变判决结果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三)有关诉讼请求的分析 我们注意到,在股权代持确权案件中,一般的诉讼请求主要分为两类。一类的隐名股东仅要求确认股权归其所有;另一类的隐名股东除了请求确认股权归其所有外,还诉请进行工商变更登记。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不同的诉讼请求获得支持的证据要求并不相同,因而隐名股东在股权代持确权案件中,应当根据可能取得并提供的证据,设定合理的诉讼请求。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发生诉讼前,根据不同诉讼请求的证据要求,积极的形成并收集相应的证据,并根据实际掌握证据的情况,设定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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