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2022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4号 2021-12-13 为满足社会公众的海关统计数据使用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2022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 2022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
一、除特别规定外,本表公布的内容为上月及累计数据。 二、“快讯”为海关统计月度初步汇总数据,由海关总署通过门户网站(www.customs.gov.cn,下同)和新闻媒体公布。 三、“月刊”为以进一步修正差错后形成的月度正式数据为基础编制的系列报表,由海关总署通过门户网站公布。 四、“在线查询数据”为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6号对社会公众开放查询的月度正式数据,通过海关门户网站链接访问。 五、“年鉴”指以上一年度的海关统计正式数据为基础编制的系列报表。年鉴公布后对上年度数据不再更正。 六、海关统计快讯、月刊和年鉴均按中英文公布,其中月刊和年鉴中文版纸质出版物发行时间稍晚于网站公布时间。 七、2022年2月不公布数据,3月7日公布1月和2月合计快讯数据,3月18日公布1月和2月月刊数据,3月20日开放1月和2月在线查询数据。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