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关于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度房土两税有关事项的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 规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请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2022年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范围包括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六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包含自然人。其他行业的纳税人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苏地税规〔2014〕6号)《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南通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南通市区房产税困难性减免若干规定的函》( 通税函〔2020〕44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试点运行五项“信用+”办税便利化措施的通知》(通税办函〔2021〕7号)等文件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 二、2022年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减免房土两税优惠政策仍采取纳税人“申报即享受”的方式办理相关免税手续。申报时,纳税人在网上填报已在申报表中设定的申请资料,税务机关予以即时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即时核准。 三、对于1-3月份已缴纳未享受减免优惠的,符合小额地方税税收优惠“免填单”退税条件的,税务机关将在办税务服场所进行公告,并主动联系发起退税;不符合“免填单”退税条件的,请及时至办税服务厅申请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2022年3月29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