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地税函[2004]72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石长公司铁路运营内部财务核算有关费用免征营业税的复函[全文失效]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4-04-15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铁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4号)规定,对铁路运输单位取得的车站旅客服务费、车站上水服务费、售票服务费三项收入免征营业税。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石长公司铁路运营内部财务核算有关费用免征营业税的复函[全文失效]

湘地税函[2004]72号            2004年

  税屋提示——依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0年10月28日起,本法规全文失效。


石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免征石长公司铁路运营内部财务核算有关费用营业税的请示》(石铁财[2004]33号)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在铁路运输过程中,铁道系统内部各单位之间相互支付和取得的车站旅客服务费、车站上水服务费、售票服务费是根据铁道部内部财务模拟核算规则进行的,是一种模拟核算收入而非营运收入,相对铁路运输企业来说是铁路运输成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铁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4号)规定,对铁路运输单位取得的车站旅客服务费、车站上水服务费、售票服务费三项收入免征营业税。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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