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税函[2012]364号 海关总署关于河南三丰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进口设备税收问题的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07-20
摘要:河南三丰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超薄铜板带项目,经安阳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取得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发改规划确字[2010]426号和发改规划确变字[2011]531号)。

海关总署关于河南三丰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进口设备税收问题的意见

署税函[2012]364号         2012-07-20

郑州海关:

  关于河南三丰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进口有关设备税收问题,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意见如下:

  河南三丰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超薄铜板带项目,经安阳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取得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发改规划确字[2010]426号和发改规划确变字[2011]531号)。该项目项下进口电子引线框架铜带精整包装机组一套。

  河南三丰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进口的上述电子引线框架铜带精整包装机组作为超薄铜板带生产的最后一道环节,通过开卷、剪切、卷曲、缠绕包装、堆垛、称重的连贯操作,实现对不同规格的铜合金带材从精整到包装的全自动生产过程。与普通包装机相比,该套设备除具有包装功能外还具有带材精整和堆垛等功能。其中的开卷、剪切、卷曲等部分针对高精度铜带材的特殊性专门设计制造,属专用设备。其在结构、工艺及用途等方面,均与《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 年调整)》 第十类第(三)条第4、5、9项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 2010年修订)》第三类条第4 、5、9 项所列商品存在较大差异,不属于上述目录所列商品范围。鉴此,同意你关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办理河南三丰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进口上述电子引线框架铜带精整包装机组的减免税审批手续。

海关总署

201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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