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青政办字[2023]57号 2023-9-26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青岛市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现代产业先行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引领,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 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现代商贸、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旅游、会展、商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检验检测认证十大现代服务业。到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1万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60%左右,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初步形成。 ——数字化转型更加深入。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速达10%,服务业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比例达80%以上,产业数字化指数排名居全国城市前列。 ——融合化水平更加高效。生产性服务业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增加值达到6800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2%左右。 ——品质化成效更加显著。服务业品牌、质量、标准进入国内城市一线方阵,省、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达到60家以上,税收亿元以上楼宇超过130座。 ——绿色化发展更加鲜明。建筑、交通、包装等行业大幅节能降碳,合同能源管理、碳资产管理等新业态营收增长20%以上。 ——国际化优势更加突出。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达到1800亿元,服务外包执行额达到200亿美元,增速15%以上。 三、重点行动 (一)科技创新突破行动 1.打造创新平台。聚焦24条重点产业链引进培育高水平研发平台和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一批面向制造业的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载体,培育一批法律、会计、咨询等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化服务机构。每年新培育或引进10家特定行业、领域平台,培育认定10个以上服务业创新中心。累计上线2万个以上软件即服务(SaaS)应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展新兴业态。培育壮大数字创意、元宇宙等新产业,有序发展美丽经济、体验经济等新业态,探索检验检测认证、产业会展等新模式。培育一批市级新经济新锐企业、新经济潜力企业,每年培育一批场景应用实验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营经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创新生态。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用“创新券”购买科技研发、检验检测等服务。实施头部创投风投机构引育行动,聚集一批行业领先机构及项目来青,搭建资本与项目常态化对接平台。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运营平台,优化升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推进专利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消费扩容提质行动 4.推动传统消费升级。组织重点商圈、特色商街、商业企业、品牌企业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发放零售、餐饮、家电等惠民消费券,提升领取使用便利度。改造提升商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水平、线上线下融合能力以及服务拓展功能。引导老字号企业开展连锁经营,推动老字号传承创新。加快景区智能导览系统建设,培育线上会展平台。(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发展新型消费。支持直播电商、社群电商、“小程序”电商发展。鼓励电商企业对重点商家、品牌给予专项支持。鼓励企业开展智能节能家电和通讯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建设一批集文创商店、小剧场等多种业态的新型文旅消费集聚地。发展“四首经济”,支持在青开设知名国际国内品牌首店。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丰富消费信贷金融产品。(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丰富消费场景。实施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三年行动。聚焦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探索24小时营业区试点,打造2—3家省级以上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加快台东步行街改造升级,争创国家级示范步行街。每年评选一批市级新型消费场景应用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市场主体培育行动 7.壮大服务业领军企业。实施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头部企业。争取跨国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在青设立区域型总部,落户研发、结算等功能性总部。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大力培育平台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兴服务业企业通过登陆资本市场做优做强。(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培育细分领域成长企业。实施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加强要素支持,培育一批创新能力突出、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细分市场占有率高的中小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加快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功能,打造核心竞争力。(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营经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有序推进服务业主体“个转企”“小升规”。鼓励个体工商户转为法人单位,做好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综合咨询服务。对“准四上库”“种子库”“储备库”企业加强动态管理,做好协调服务,推动升规纳统。每年新增纳统规上服务业企业300家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平台载体支撑行动 10.打造高能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在集聚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着力打造10个以上百亿级规模、具备较强行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能级现代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11.实施高质量楼宇经济发展行动。实施提升新建楼宇开发品质、推动存量楼宇改造提质、打造专业特色品牌楼宇等工程,重点打造100座纵向布局、垂直集聚的现代服务业和都市工业楼宇。(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高水平项目招商落地建设。聚焦重点产业链开展延建强补,引进一批国内和世界500强服务业企业及重大建设项目。畅通多元招商渠道,实施跨层级、跨地域协同招商。鼓励链主企业建设具有行业示范引领效应的服务载体。(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人才体系驱动行动 13.引培集聚国际化领军人才。利用好上合示范区平台,建设国家级青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胶州分园。大力引进高层次服务业人才、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青年人才等,鼓励驻青高校加快本土高素质人才国际化培养。(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综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持续优化服务业学科专业设置布局。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青岛特色学徒制,培育一批服务业领域创新型、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每两年度培育市级现代服务业拔尖人才30名以上。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就业容量扩大行动 15.创新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培育专业化、数字化、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快国家级青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支持服务业领域灵活就业,探索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措施,健全适应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提升市场吸纳就业能力。支持服务业平台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业就业成本,提供多样化就业机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配套设施提升行动 17.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突出“便民、利民、惠民”特点,补齐社区养老、助餐、托幼、医疗、体育健身、文化、便民市场、便利店等便民服务设施。(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布局新兴服务领域基础设施。统筹推进新算力、新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突破和深度应用,加强数字化、智能化检测技术装备研发应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辐射带动区域能力建设。推进生产服务型(港口型)和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加强山东半岛城市群及沿黄流域重要内陆枢纽城市协同联动,打造区域性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协同联动,各部门、各单位按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各区(市)要积极探索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的政策举措。 (二)强化要素保障。依法依规保障服务业发展用地需求,统筹用好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推进“青岛菁英工程”,引进高端人才,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释放数据要素红利。 (三)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人才、技术、资金、数据等核心要素自由流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探索适应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准入准营标准、监管方式。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本联合、模式创新等参与重大项目。落实外籍人才永久居留、外国人来华许可等政策措施。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