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09]981号 2009-05-26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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