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知识产权商业化迅猛发展,知识经济和技术创新在我国的经济增长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知识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收问题却并未引起包括知识产权所有人在内的交易各方的足够重视。实际上,了解相关的税收制度对于交易各方都十分重要。这有助于提高知识产权交易的效率,做出更好的税收规划。本文旨在梳理知识产权在转让与许可过程中所涉及的税务问题,探讨企业如何在知识产权交易过程中做好税收规划。 一、知识产权交易涉及的主要税种 (二)增值税 (三)城建税与教育附加费 (四)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 第一条的规定,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即适用万分之三的税率;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即适用万分之五的税率。 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概述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申报企业,必须在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期内),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二)技术转让所得减免 此外,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还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于与技术转让相关的服务收入是否纳入应税收入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应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第一,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与该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第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与该技术转让项目收入一同收取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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