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12-15
摘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部分产品销售统计表》(表式见附件),由从事轮胎、酒精、摩托车等产品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本公告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9号        2014-12-15


  为配合消费税制度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部分产品销售统计表》(表式见附件),由从事轮胎、酒精、摩托车等产品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二、本公告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15日

  税 屋附件:

部分产品销售统计表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项目

产品名称

栏次

销售数量

销售额

一、轮胎

1=2+3

 

 

其中:子午线轮胎

2

 

 

斜交轮胎

3

 

 

二、酒精

4=5+6+7

 

 

其中:用于乙醇汽油的酒精

5

 

 

食用酒精

6

 

 

其他酒精

7

 

 

三、摩托车(排量<250毫升)

8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生产轮胎、酒精、摩托车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月填报。

  二、本表 “销售数量”的计量单位:轮胎为条;酒精为吨;摩托车为辆。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4年12月19日

  为配合消费税制度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公告”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部分产品销售统计表》,由从事轮胎、酒精、摩托车等产品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进行填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