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红顶税务中介”调查:企业被迫买中介报告,不买就要被查账

来源:凤凰网 作者:凤凰网 人气: 时间:2016-07-12
摘要:“我们不需要交这份鉴证报告,税局说这不是必须的,”北京一家中小企业的财务人员告诉凤凰网。

图片来自新华社

“企业交所得税是正常的,但额外要求我们提交一份由中介出的查账报告,费用由企业承担,这样的做法国家已明文禁止,但广州还是通过种种潜规则来实施,”一位广州的中小企业主李先生抱怨。

据凤凰网(【严肃新闻】微信公号ID:Serious-News)了解,从2002年开始,广州长期要求企业提交查账报告(业内也称鉴证报告、中介报告)。这本来就缺乏政策依据。到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发文,严禁“利用行政权力强行要求提交鉴证报告”,广州则在纳税通告中将关于鉴证报告的文字改为“可附送”。

从文字上看,鉴证报告已从必须项变为可选项;但事实上,在各种各样的潜规则下,绝大多数企业仍不得不继续提交鉴证报告。国家2014年明文禁止后,广州2015年提交鉴证报告的数量仍有增长。

这份“鉴证报告”,需由涉税中介(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开具,费用由企业承担。每份报告的价格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以广州19万户查账征收纳税人计算,多年来已产生数以亿计的庞大市场。

这数以亿计的企业成本费用,实际上一定会并入产品售价,最终是由消费者,也就是大众承担。而这笔费用流入的涉税中介,与税局干部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这是明摆着给中介行业拉生意。税局为什么要无缘无故给这个行业拉生意呢?企业明明已经有财务报表,税局如果觉得有问题可以来查。额外要企业交查账报告,要企业自证无罪,尤其是不分企业规模大小、具体情况,这种做法有点野蛮,”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说,“中介事务所如果跟税局关系好,当然生意大把。”他说这是一种“中国特色”。

“税法上是没有(要交查账报告的)要求的。尤其现在这样的经济形势,实在不应该给企业这种额外的负担,”林江说。从国家政策层面,确实支持税务师事务所开展业务,目的是“充分发挥其社会监督作用”;但事实是,“涉税中介在税局‘羽翼’下生长,何以保证其独立性?”

广州长期要求“查账报告”,缺乏政策依据

广州,从2002年开始,就要求企业缴交所得税时,要附送“中介报告”。

2014年4月,广州市国税局副局长邓少兰称:“广州市从2002年开始实行所得税汇算清缴附送中介报告制度,是全国最早开展涉税鉴证的地区之一。”(出自《邓少兰副局长在2013年度广州市注册税务师行业执业检查情况通报会上的讲话》)

在国外,注册税务师的主要业务是帮企业合法避税。但在中国,税务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成了帮企业出具鉴证报告,而这些鉴证报告是由行政机关额外要求的。

市国税局副局长邓少兰也承认鉴证业务在事务所业务中的重要比例。在上述讲话中,她提到:“涉税鉴证业务是税务师事务所所特有的专属业务,在事务所各种业务中占了最主要的份额。”

2002年要求报送鉴证报告,政策依据是什么?国家企业所得税法中,并没有“鉴证报告”的要求。业内人士王先生称,当时的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95条:“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应当依照税法第16条规定的期限,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在报送会计决算报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附送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账报告。”

“这就是说,本来只是对外企的要求,广州自行对内企也提出同样要求,”王先生称。

网上还能查阅到2005年,广州市地税局、国税局的一份正式通告,称对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继续实行“附送查账报告制度”,通告中还指明107所税务师事务所、113所会计师事务所。

广州历年都要求附送查账报告。在2013年4月的会议上,邓少兰明确称:“目前,广州市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基本覆盖了全部的查账征收纳税人”。

有了税局的额外规定,广州的涉税中介行业迅猛发展。在上述讲话中,邓少兰说广州注税行业“近五年发展迅速……从业人员总数达3700多人;每年出具19万份鉴证报告”;“许多注税师特别是许多外地的注税师纷纷来广州设立新事务所,有的甚至是外地事务所整体搬迁到广州市来”。

直到2014年2月,广州市地税局发布的《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宣传手册》中仍称:企业需报送“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两个月后,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明文规定“涉税鉴证服务严禁强制代理”,用词严厉:“目前仍有一些地区存在着利用行政权力强行要求纳税人在办理相关涉税业务时提交社会中介组织的涉税鉴证报告的情形,少数地区甚至通过下发文件的形式加以要求。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经济负担,同时也损害了税务机关的形象。”

图片来自新华社

到2015年,广州缴税通告中关于查账报告的措辞,改为“可附送”。从文件上看,已从必须项改为可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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