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为一家建筑企业,建造一栋办公楼,其中一部分以工程发包的形式建造,一部分办公楼自建。发包的部分所支付的工程款应记入预付账款还是在建工程? 自建部分现已入驻,但来转入固定资产。因为还未来得及装修,也未办理竣工决算,领导希望与出包工程完工后一起装修,装修后办理竣工决算,再转入固定资产。这们做合理吗? 答:1.预付账款是流动资产,而在建工程是非流动资产,两者的划分界限是看有没有结算。没有结算,理论上是可以退回的,是流动资产;结算后转为了在建工程,不可以退回,是非流动资产。请看《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 1151预付账款 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工程合同规定预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和备料款,以及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购货款。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1)预付承包单位款;(2)预付供应单位款。 1603在建工程 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价值。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器具,购入的无形资产及发生的不属于工程支出的其他费用等,不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建筑工程;(2)安装工程;(3)在安装设备;(4)技术改造工程;(5)大修理工程;(6)其他支出。 针对贵公司的业务情况,对干发包的工程,预付工程款时: 借:预付账款 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的进度,与施工方结算: 借:在建工程 2.贵公司领导的观点不对,自建的部分已经入驻了,说明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应先转入固定资产,而不必等出包部分完工后一起转。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认为达到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3)该项建造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 (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所购建固定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而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期间可单独使用,并且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就说明该部分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企业应当停止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转入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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