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文字[1998]9号 1998-1-26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第83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自2016年8月18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已经国务院批准,以财政部9号令颁布。为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保证《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贯彻执行,现将《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印发你们。各行政单位可根据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税 屋附件: 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 衡量行政单位支出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本期支出总额 支出增长率=(————————1)×100% 上期支出总额 2.人均开支 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的水平。 本期支出总额 人均开支=—————————— 本期工资目平均人数 3.专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结构 本期专项支出数 专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100% 本期支出总额 4.人员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结构 人员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 ————————————————————————×100% 本期支出总额 5.人车比例 衡量行政单位小汽车占有情况 期末工资目人数 人车比例=——————————∶1 期末小汽车实有数 财政部 1998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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