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财[2023]46号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东莞市市级2023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4-10
摘要:非营利组织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东莞市市级2023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告

东财〔2023〕46号              2023-04-10

各镇(街道、园区)财政分局、税务部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转发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财〔2018〕26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东莞市市级2023年度第一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上述非营利组织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附件:东莞市市级2023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东莞市市级2023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5家)

  从2022年度起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5家)

  1.东莞市建设监理协会

  2.东莞市潮州商会

  3.东莞市瓦蓝栈公益基金会

  4.东莞市黄江女企业家联合会

  5.东莞市黄江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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