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报表(2019年版)填报要点<苏州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等报表的公告》,2020年度第一季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将启用全新报表! 一、新报表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适用于非居民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时填报。 (二)其附表为《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款分配表》——由实行汇总纳税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填报。(注明:园区企业暂不涉及此表。) 《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核定计算明细表》——由按照有关规定适用核定征收的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填报。 二、报表填写顺序 请忽略电子税务局提示的建议填报顺序,先填附表再填写主表: 《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核定计算明细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 三、报表填写注意点 (一)主表表头: (二)主表核定征收本年累计金额填写: (三)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核定计算明细表填写: 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方式: 根据国税发〔2010〕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1、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或通过合理方法推定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2、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3、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经费支出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核定利润率 税务机关可按照以下标准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利润率: (1)从事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的,利润率为15%-30%; (2)从事管理服务的,利润率为30%-50%; (3)从事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的,利润率不低于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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