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飞机维修行业的发展,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由税务机关即征即退的政策。 政策依据:财税[2000]10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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