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处关于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有关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赣地税所便函[2012]7号 2012-02-15 税屋提示——依据赣地税函[2015]73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有关问题的批复,本法规自2015年7月15日起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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