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情况宣传的通知》的通知 浙地税办便函[2015]17号 2015-04-27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不发宁波): 根据总局办公厅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要在税收宣传月期间,深入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和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宣传报道,并及时总结、上报宣传活动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和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宣传 一是宣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依托各类媒体平台,打造通达纸上、网上、手上的宣传环路,持续深入宣传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2014年以来税收帮扶小微企业发展的成效,重点报道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帮扶小微企业做大做强的创新作法。各地有典型案例请随时报省局办公室。 二是宣传“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举措。各地地税部门要结合实际,宣传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新举措、新成效。 二、及时总结上报宣传成果 4月30日前,请各级地税部门认真总结宣传月期间组织宣传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情况以及其他报道情况,并以市为单位,通过公文FTOA邮箱统一报送省局办公室金胤秋处(电话:0571-87668612)。总结材料精炼为主,媒体报道情况附具体列表,包括文章题目、发表媒体、发表时间等。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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