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款缴纳有关事项的提醒 各纳税人和参保人: 近期省人行国库扣款通道拥挤,导致部分纳税人使用税库银缴款时会出现超时的情况,我局已联系省人行等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缴款拥堵问题,7月21日晚上省国库调整网络后,扣款超时问题已得到解决。自本周起至7月25日,将是7月份的申报高峰期,为确保纳税人按时完成缴税事宜,就税款缴纳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避开缴款高峰时段。经观察分析,全省的缴费高峰时段主要集中在上午8-12时和下午15-18时,建议我市纳税人办理税款缴纳操作时,尽量避开这两个高峰时段,确保缴费操作顺利完成。 2、实时关注扣款情况。纳税人进行税款缴纳操作后,可通过“税款缴纳入库情况查询”查看缴款情况。如遇到扣款超时未返回结果的,金三系统会在每天的6、12、18、22时对扣款情况进行更新,请在这些时点后重新查看扣款结果。确认未扣缴成功的,可通过“税款缴纳(或社保费缴纳)”重新发起扣款。特殊情况可通过“税票处理”提交处理。 3、灵活选择缴款方式。(1)三证合一后变更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由于新协议尚未签约验证导致税库银网缴税无法缴款的,或是账户余额不足无法使用税库银网方式缴纳税款的,可改用银行端缴税或银联缴税方式,确保税款按时缴纳。(2)申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使用银联缴税方式缴纳税款。由于银联缴税单笔限额5万元,税额较大的可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带到银行缴款。 4、按时完成税款缴纳。纳税人务必要在申报期内及时缴纳税费款,逾期缴纳的系统将自动计征滞纳金。例如申报期截至7月25日的,7月26日发送扣款会加征滞纳金。请办税人员相互告知和提醒,尽量提早办理缴费事宜,避免因超过申报期而产生滞纳金。 5、银联缴费恢复使用。网站的社保银联在线缴费功能已恢复运行,参保个人可通过“社保业务-社保缴费及查询”缴纳社保费。每天的21-24时为银联对账时间,该时间段不提供银联缴费服务。 6、其他事项。因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各商业银行计划于7月22日(本周五)23:00至7月23日3:00开展切换演练,期间电子缴税系统停止对外服务,无法进行扣缴税费,如需缴纳税费请避开该时间段。 特此提醒!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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