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财政部长反对提高增值税率

来源:商务部网站 作者:商务部网站 人气: 时间:2016-08-03
摘要:此外,多明戈斯还表示,提高石油产品消费税“正当其时”,DOF建议对普通汽油等征收消费税的产品每升征税10比索,对柴油等目前豁免消费税的产品每升征税6比索,同时将消费税率指数化以与通货膨胀率挂钩,建议每年为4%。

据菲律宾《每日问询者报》8月2日报道,菲财政部(DOF)部长卡洛斯。多明戈斯近日表示,他“倾向于反对”将部分产品和服务的增值税由当前的12%提高至14%、以抵免所得税率降低造成的税收损失。多明戈斯称菲所得税率为周边国家最高,这是杜特尔特总统决定降低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率的主要原因。多明戈斯还称即便增值税率提高到14%,预计仅能增加820亿比索的财政收入;而只要提高征税效率,增加的收入就足以翻倍。此外,多明戈斯还表示,提高石油产品消费税“正当其时”,DOF建议对普通汽油等征收消费税的产品每升征税10比索,对柴油等目前豁免消费税的产品每升征税6比索,同时将消费税率指数化以与通货膨胀率挂钩,建议每年为4%。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