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首答纳税人问题:转登记纳税人何时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于2018年6月15日挂牌之后,16日网站首次回应纳税人问题:转登记纳税人何时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纳税? 回复如下: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这里的“下期”是税款所属期的概念。对于按季纳税的情况,下面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比如纳税人在5月份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由于是按季纳税,因此,这个纳税人在二季度,也就是4-6月份,仍应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计税,并在7月申报期最后一次以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进行纳税申报。自7月1日开始,其身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并开始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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