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创业失败,李先生的公司于2008年停业,随后被吊销营业执照。两年多前,当办理公司注销时,复杂程度超出了他的想象。“公司情况很简单,并不涉及纠纷和债务,但是往不同的办事窗口跑了不下5趟,还是没能办成,实在耗不起。”李先生说,“至今我作为公司法人代表被挂网,直接影响个人信用和今后的商业活动。” 两年多过去了,企业注销还那么难吗?13日下午,国务院第三督查组陪同李先生实地办理,对企业注销手续办理情况进行暗访督查。 材料多:公司注销程序增设前置条件 督查组陪同李先生首先来到位于东北旺南路的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咨询窗口工作人员提供了“内资有限公司吊销转注销登记流程与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按照清单,李先生需要先备齐“清算组备案登记提交材料”后到大厅网上指导处进行预约,先进行清算组备案,然后备齐“吊销转注销登记提交材料”后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至少需要往工商窗口跑两趟,总计提交资料至少11项,一些材料自己准备不了,需找相关部门办理。 这印证了督查组此前在对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的督查和查阅相关法规中发现的问题:现行公司注销程序未严格执行公司法规定,增加了企业注销前置条件。 公司法第188条规定,公司注销只需向登记机关提供1份清算报告,然后就可以公告公司终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比于公司法增至5项,增加了注销登记申请书、决议决定或裁定裁判文书、营业执照、“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根据最后一项的“其他文件”,工商部门又增加了授权委托书、清算报告确认文件、税务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通知书、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企业要在银行、工商、税务、人社、海关等部门来回奔波。 “跑断腿”:税务注销不能“通办” 为办理工商窗口要求提交的“国、地税注销证明”,督查组陪同李先生来到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由于2008年停业、人员全部离职,李先生的公司从2009年起就没有再办理纳税申报。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李先生,由于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公司现在为非正常户,要注销税务登记,首先要转为正常户。 而解除非正常不是通办项,“您需要到您的主管税务所接受行政处罚,然后补申报,补完申报解除非正常。”工作人员建议,先到原地税主管所办理。 李先生驱车赶往位于四季青路的海淀区地税局科技园税务所。但科技园税务所工作人员告知:“罚款是在大厅,变成正常户了,我们再处理注销。” 李先生随即又赶到附近的中关村办税服务区,工作人员告知,公司的国税地税账户均为“非正常”,由于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现在行政处罚只罚一次,但补申报、解除非正常、注销税务登记手续仍要在国税、地税窗口分别办理。 而在分别办理的过程中,不同业务环节又设在不同窗口,每换一个窗口都要重新取号。在李先生的要求下,工作人员将办理的详细流程和窗口分工画成示意图供李先生参考。当李先生准备到大厅的地税窗口咨询时,已到了下班时间。 “折腾一下午,跑了3个地点,才终于搞清楚了流程,具体业务还没开始办。”李先生感慨道,跟两年多前相比,窗口服务态度好多了,但办起来好像更复杂了。 办理难:手续繁杂催生大量中介 除了材料多、跑腿多,办理注销的困难还在于,不少环节的办理都需要消耗大量时间精力,办理过程经常“卡壳”。 以税务“解除非正常”过程中的补申报环节为例,李先生需要补办2009年至今近10年的纳税申报和相关材料,不同税种须按各自不同的申报周期补办。 “公司10年前就已没有任何经营活动,这样的补申报费时费力不说,也没有太大意义。”李先生告诉督查组,这种情况在周围创业人士中并不少见。 注销手续的繁杂为中介机构提供了生长空间。督查组在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陪同李先生办理业务期间,不时有人上前搭话询问是否需要代办。督查组了解到,对于相对简单的公司注册业务,多数中介提供免费代办,而代理注销手续则是收费项目,大部分中介“开价”1万元以上。
督查组认为,企业注销流程增设前置条件,拉长了办理时间,税务注销不能实现“一网通办”,补税程序和清税流程等环节设置存在不合理之处,增加了行政相对人的负担。督查组认为,市场监管总局应当对企业注销的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清理,严格执行公司法要求,及时提请国务院修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将企业注销简化为“一个文件、一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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